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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日期:2015-04-27 10:13:30 来源: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强化内涵提升,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的监控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主体作用,使我校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公正,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教方案》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实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全体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授课的教师及其任教课程(包括理论课与实践课)。

二、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为2015428日至201558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端口将在2015428日上午900开放,201558日下午500关闭。

三、组织与实施

1.网上评教工作由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各学院根据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的具体安排,组织本学院全体学生利用我校教务管理系统,对所开设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工作以匿名的方式进行评价。

2.各类评教主体的网上评教数据,按照一定比例合成评教对象最终的评价结果,向全院公布,并做好此项评价结果的挖掘、分析和利用。

3.网上评教统计结果由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保存备查,并按所属关系转发各学院供教师教学评价参考。

四、评教要求

1.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以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2.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

3.正确对待老师的严格要求。“严师出高徒”,严格要求既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同学们不应该因为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五、评教方法

学生可以从西安文理学院校园网主页“应用系统”项目中进入学校新教务系统,或从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网站主页“评教评学”项目中直接进入新教务系统,用自己的学号、密码登录进行评教,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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