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督查力度,构建校院两级督导体制,在学校已聘任21名教育教学督导的基础上,拟在各二级学院遴选推荐教育教学督导人员,现就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2人,专业数4个以上或学生人数1500人以上可增加1人。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在职教师或副处以上管理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工作效果良好,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英语水平。
2.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有较高政策水平。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说真话。
4.身体健康,能胜任督导工作。
三、遴选推荐程序及报送时间
各学院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通过自愿报名和民主推荐方式产生后备人选,经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教育教学督导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5月28日(周四)前报送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从学校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教学督导工作,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程序,认真遴选,确保推荐人选符合督导条件。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网站下载。
联系人:李蕾 联系电话:88272919
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