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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审核评估自评阶段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4-05 10:38:21 来源: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36)要求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第三批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西交评估〔20161号)安排,专家组来校审核评估时间是2017101519日,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6-2017年工作方案》安排,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评自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依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任务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评估工作。梳理修订相关管理文件,加强基本档案建设与管理。

二、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按80个要点(三级指标),整理资料,梳理分析相关数据,形成分项目综述材料。项目综述材料的撰写要求:以引导性问题为纲,对照要素要点,突出“如何做,效果如何,问题如何,如何改进”,以数据为支撑,以事实为依据,凝练特色,分析问题,篇幅不少于1000字,其中问题与对策部分的字数不少于三分之一。综述材料完成后,请于428前提交至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三、由评估办牵头,进行学校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组织有关部门采集、整理、复核、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于530日前完成。

四、形成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提交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完善定稿,于6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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