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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5-08 10:45:17 来源: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引导学生进行高质量的学习,我校在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过程中,积极推进评“教”与评“学”的有机统一,强化教学互动,健全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学校现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对象与内容

  教师评学指任课教师(包括每个班的所有理论课程任课教师及机房、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课的指导教师)对授课班级整体学风纪律、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总体评价。评学对象为本学期所有在校班级。

 二、教师评学程序

1、各学院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于201758日至15日组织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专兼职教师,通过教务系统在网上进行评学活动。教师可以登陆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网站http://pgoffice.xawl.edu.cn,从主页“评教评学”项目中进入教务系统,用自己的账号、密码登录进行评学,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2、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将对各学院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并将综合信息反馈给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为教学改革、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教师评学要求

     教师评学是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来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严肃对待,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教师网上评学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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