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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要求和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认证要求,同时为我校审核评估整改验收数据分析做准备,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本次采集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工作。

组 长:韩 权

副组长:徐东升 郝延军

成 员:康 辉 成 瑶 郑 旻 王 光 李 

 冯 宁 赵 勇 赵 彤 安振学 袁 磊  

       武军安 薛毅军 各学院院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秘书组设在教务处。

秘书组组长:郝延军

     员:李 蕾  王 玥

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协调、技术审核、数据上传和分析等工作。

(二)职能部门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是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骨干人员及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各二级学院确定数据采集工作负责人,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在数据采集期间应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完成采集工作。

二、数据采集任务分解

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数据采集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1日至12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1日至本年的8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数据采集填报时间安排

(一)学习部署:201895日至913

1.教务处制定和下发《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各部门、二级学院确定1名部门数据采集联络员,于913号之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明德楼D1113),各部门数据采集联络员加入文理数据采集QQ群(群号为263271746),由秘书组在数据采集期间通过该工作群及时进行技术支持和答疑。

3.召开职能部门数据采集工作会议,部署数据采集工作,分解工作任务,准确理解指标内涵,深刻领会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尤其是要重视2018年新增的14张师范类专业数据采集表的内涵及要求。

4.设置西安文理学院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系统,为相应的职能部门建立用户账号,设置密码,并赋予相应表格的填报和审核权限。

(二)数据采集与填报(2018913日—926日)

1. 913-14日:秘书组培训数据录入人员使用西安文理学院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系统填报。

2. 914-921日:责任部门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内涵要求采集数据,由各职能部门数据录入员在西安文理学院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系统上进行填报。

3. 922-926日: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秘书组,并同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以及部门数据分析报告。

(三)数据审核与报送(2018927日—930日)

1. 927-928日:秘书组对各责任部门录入的数据、文件进行技术审核,并出具学校数据分析报告,由校长办公会进行终审。

3.929-930日: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客观、准确、全面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既是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公众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信息,更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落实评估整改工作、促进内涵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这一重要工作,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校负责,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质量把关,数据准确

质量控制是采集工作的关键,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数据采集相关文件和材料,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把质量关,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如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中,出现数据不实,漏报错报,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学校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为了圆满完成该项工作,相关人员必须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务必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