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的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更加全面、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课堂教学,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教方案》,学校将于2020年12月4日起组织学生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全体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授课的教师及其任教课程(包括理论课与实践课)。

二、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端口将在2020年12月4日上午8:00开放,12月13日下午5:00关闭。

三、组织与实施

1.网上评教工作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共同负责,各二级学院根据评教工作具体安排,组织全体学生利用我校教务管理系统,对所开设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工作以匿名的方式进行评价。确保学生全员参评、高质量参评。

2.各类评教主体的网上评教数据,按照一定比例合成评教对象最终的评价结果,向全院公布,并做好此项评价结果的挖掘、分析和利用。
    3.网上评教统计结果由教务处保存备查,并按所属关系转发各学院供教师教学评价参考。

四、评教要求

1.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以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2.每位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其他操作。

3.正确对待老师的严格要求。严格要求既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同学们不应该因为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五、评教方法

学生可以从西安文理学院校园网主页“教务系统”项目中进入学校教务系统,或从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项目中直接进入教务系统,用自己的学号、密码登录进行评教,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