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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考核评价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即将迎来教育部新一轮审核评估。课程考核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是专家考查的重点和深度查证的重要基础。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西文理校发〔2023〕5号)和《西安文理学院课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学年所有开设课程,重点抽查专业核心课程。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考核相关文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考核环节(试卷、过程性考核的合理性、科学性)、成绩评定及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考核各环节资料归档等方面,重点检查:

1.课程教学大纲。是否有科学规范,符合认证要求的教学大纲。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课程考核内容是否满足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描述。

3.试卷命题的挑战度;试题与考试结果能否真实反映课程目标达成及学习效果;成绩(包含平时成绩)分布情况;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是否符合规范。

4.过程性及结果性考核在方式、规范和内容上的质量和效果。过程性考核方式是否符合课程特点及学生实际;过程性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是否规范明确;考核结果能否真实反映课程目标达成及学习效果。

5.针对上一轮课程考核评估结果的持续改进情况

三、时间安排

时间1012-10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自评(10121025日)

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课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开展自查规范填写《课程考核自查汇总表》(见附件4),准备课程考核相关资料(见附件5)1025将附件4及附件5中要求提交的课程考核资料和拟推荐评审专家名单报送评估中心(教发中心

第二阶段:学校评估(1026115日)

学校从2022-2023学年考试考查课中抽调一定比例的课程试卷和相关材料,按照《西安文理学院课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集中检查评估。评估结束后各检查评估小组组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逐项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小组检查评估书面总结。

第三阶段:反馈整改(1161115日)

学校评估小组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评估结论及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校领导和各学院反馈。各学院根据校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完成《课程考核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梳理、整改措施、整改成效,于11月15日前提交至评估中心

三、人员组成及分工

各学院自查人员及分工组织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校检查组由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评估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做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反馈等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课程考核是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是准确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课程考核的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要加强对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的重视、组织和领导,实事求是对本学院的课程考核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和整改。

(二)参与检查评估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学校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规定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按时参加检查评价活动,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

(三)《课程考核自查汇总表》《课程考核整改情况报告》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档案及评估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四)学院应按调阅要求完整提供材料,并做好调阅交接材料目录办理调阅手续妥善保管好调阅试卷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