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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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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42)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高等学校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质量报告撰写与支撑数据上报工作。

二、《质量报告》编制内容

《质量报告》编制内容主要为学校简介、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问题与对策等九个方面。要充分展现学校本科教育的理念、举措与成果,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本次质量报告编制内容要求对《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提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回应。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根据分工安排(附件1),严格按照分工项目和报告体现重点内容,依据支撑数据(附件3)撰写相关报告。

2.重点分析2019-2020学年在工作中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显著的做法。突出在往年或上年度基础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和新突破。

3.重点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本科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创新进行总结。

4.所表现的内容都要有确实而有力的材料支撑。

(二)时间要求

1. 请各部门于12月21日前将《质量报告》文字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纸质版材料须有负责人和执笔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 请各学院于1月10日前将学院《质量报告》提交至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3.数据统计时间范围:自然年度为2019年112019年1231日;学年度为2019年912020年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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