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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来源: 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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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切实提高实践环节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针对13个教学单位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评审标准、指导教师登记表、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任务书(或立项审批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成绩评定表及答辩记录等相关教学资料进行检查。对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中关于毕业要求的相关指标,重点抽查2019届师范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安排

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从10月30日开始,126日结束。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10月30日—11月15日)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根据以往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结果及存在问题,认真自查总结,以专业为单位撰写《XX专业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报告》(附件1),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在选题、实施、内容等主要环节对课程教学目标、毕业要求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在实践中完成情况、教师指导情况等。师范类专业重点自查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具有基于OBE理念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的课程教学目标是否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是否能支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毕业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在选题、实施、内容等方面是否能支撑课程教学目标。请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提交至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11月16日—11月30日)。 

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抽调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点抽查,主要内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具有基于OBE理念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的课程教学目标是否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是否能支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毕业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在选题、实施、内容等方面是否能支撑课程教学目标;毕业论文(设计)命题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是否能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师对学生是否全程精心指导;科研能力和方法训练是否目的明确,安排得当;答辩及成绩评定是否规范;相关教学资料是否完善等内容。

第三阶段:反馈阶段(12月1日—12月6日)。 

专家组专家根据对抽调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查评估结果,将评估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检查标准

1.《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各二级学院相关毕业论文教学管理文件;

2.《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方案》。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方案》文件的要求,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院自查工作。

2.请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西安文理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评审论文和抽调专家安排表》(附件2)中专业所需推荐专家数,推荐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好的教师作为校评专家组成员参与进行校级评估,推荐专家不包括院级教育教学督导。请于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校评专家名单(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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