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学督导: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监控与管理,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提升教学质量中的作用,有序、高效开展新常态下教学督导工作,学校将开展本学期教学督导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安排
本次听评课优先安排近一学年未被听课的教师,以分组形式开展,具体分组情况见表1。通过听课,实施有效监督和效果评价。
听课时间:2月—6月
分组 | 学院 | 组长 | 组员 |
第一组 | 文学院(35) | 于 萍 | 申亚民、梁瑜霞、廖晓军 |
马克思主义学院(30) |
第二组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20) | 晏志军 | 王渊文、徐寄鸿、李新舟 |
经济管理学院(20) |
学前教育学院(20) |
音乐学院(15) |
第三组 | 信息工程学院(40) | 杨小庆 | 张筱蘅、杨晓慧、陈广锋 高 飞、李向军 |
化学工程学院(20) |
美术与设计学院(15) |
第四组 | 外国语学院(40) | 仇立慧 | 杨红梅、赵 娟、张 丹 |
师范学院(25) |
第五组 |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40) | 郭东道 | 甄志忠、张相武、王学仁 方 升 |
生物工程学院(20) |
体育学院(15) |
二、听课要求
1.各小组由组长分工安排,根据听评课教师名单和课表(附件)合理安排听课任务。
2.各位督导要按照听课任务安排,高质量完成听课任务,认真填写《听评课记录本》,客观公正打分(包含单项分),详细评价意见。
3.请于6月30日前完成本学期个人听课工作总结,对发现问题进行综述,并提出建议。
三、听课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是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素质评价的主要指标,将作为三方评价的重要环节,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