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强化对课程考核各环节的质量监控,以高水平高标准迎接审核评估,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试卷及试题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范围
(一)检查评估对象:学校10个教学单位(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政治学院、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艺术学院)。
(二)检查评估范围:针对10个教学单位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期末考试考查试卷、试题、考试大纲、命题计划、评分质量标准、成绩评定记录、试卷分析表和教考分离课程的专项分析总结、使用教材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查。
二、评估时间安排
试卷评估时间从5月22日开始,到6月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自评(5月22日—5月24日)
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检查自评内容:
1.整理清查2014-2015、2015-2016、2016-2017三个学年的期末试卷,并对试卷进行编目造册,务必保证三个学年所有试卷存档资料齐全,没有遗漏丢失。
2.依照以往试卷专项评估工作反馈意见,逐项查看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查看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试题存在问题的整改效果,并认真总结整改情况。
3.填写《XXX学院2017年度试卷自查统计表》(见附件5),经院长审定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送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第二阶段:学校集中检查(5月25日—5月31日)
学校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查课中随机抽调一定比例的课程试卷(具体科目另行通知)和相关考务材料,按照《西安文理学院考试试卷及成绩评定评价方案》的指标体系和《评价结论标准》(见附件1)进行集中检查评估。评估结束后各检查评估小组组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逐项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小组检查评估书面总结。
第三阶段:反馈整改(6月1日—6月9日)
校评结束后,督教办要对学校评估小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评估结论及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校领导、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反馈。各学院根据校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并在本学期试卷命题及考试环节中落实,于6月9日前书面提交《XXX学院2017年度试卷质量整改情况报告》。
三、人员组成及分工
各学院自查人员及分工组织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校检查组由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督教办和评估办工作人员组成。督教办负责做好试卷专项检查评估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反馈等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试卷质量是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加强对试卷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的重视、组织和领导,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本次专项检查评估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对本学院的试卷质量和管理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自评和整改。
(二)参与检查评估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结合学校关于试卷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质量标准,按时参加检查评价活动,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认真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包括检查评估的概况、值得肯定的成绩、存在的不足或问题、改进的建议等四部分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卷专项检查评估的工作任务。
(三)《试卷自查统计表》《试卷质量整改情况报告》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档案及评估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四)各教学单位送交学校抽调的试卷和相关考务材料,应按调阅要求完整提供,并做好调阅交接材料目录,办理调阅手续,妥善保管好调阅试卷和材料。
(五)各学院要落实专人负责配合校评专家组工作,做好试卷及相关资料的前期准备,落实集中检查场地,热情周到服务,确保评估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李 蕾 电话: 88272919
电子邮箱:lilei@xaw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