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专业认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全面保障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三个根本任务,为师范类专业认证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针对学前教育专业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三项专项检查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期末考试课程试卷,重点抽查专业核心课程;
3.2017级教育实习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检查内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评审标准、指导教师登记表、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任务书(或立项审批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成绩评定表及答辩记录等相关教学资料进行检查。
2.试卷评估检查内容:考试相关文件及资料、试题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管理等常规检查项。重点检课程考核内容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符合,能否体现对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其过程性考核评价的质量和效果;试卷的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的难易程度是否合理,试卷命题的应用性和科学性等。
3.教育实习评估内容:重点为“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建设情况;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教育实习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双导师”制建设情况;管理评价制度建设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评估时间是5月10日-5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自评(5月10日—5月17日)
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对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期末考试课程试卷、2017级教育实习工作等展开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学校集中检查学前教育专业(5月12日—5月20日)
学校组织专家集中对学前教育专业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工作展开集中评估。
第三阶段:反馈整改(5月21日—5月25日)
评估结束后各检查评估小组组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逐项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小组检查评估书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加强对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的重视、组织和领导,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本次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实事求是对本学院的课程考核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和整改。
(二)参与检查评估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指标和要求,熟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质量标准,按时参加检查评价活动,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价的工作任务。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系)